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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認為欠繳電信費不會怎樣,頂多無法使用該公司的門號而已,卻忽略了後續的風險,其實不只是催收公司,就連電信業者本身也會對欠費用戶提及訴訟。天下無白吃的午餐,應該繳的還是要繳,千萬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,免得因小失大。
非故意的小額電信欠費不會被告,但如果是辦門號換現金即涉及詐欺行為,即有可能面對後續的法律相關責任,更可能因此吃上詐欺官司。
因雙方有簽訂合約,在合約到期前,雙方皆有履行之權利義務。故申請人仍需履行繳費之義務。
當債務人沒有依照約定償還債務時,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經由債務人任職的公司收取該債務人的部分薪水。
收到法院公文即已衍生其他費用,其他費用門市不會代為計算跟代收,故不算結清。如有繳款請來電確認是否結清。
本公司【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】創立於民國81年,陸續改制及擴展新的服務項目,如有服務需求請洽官網…..(應該沒有詐騙集團會大費周章設立官網)。
只拿到錢,沒有拿到SIM卡這種狀況是最糟糕的。除了必須償還電信欠款,若不肖人士將SIM卡賣給詐騙集團,申辦者還可能因此吃上官司,遭受害人求償詐騙損失,可謂是得不償失。
欠款相關責任只會針對申請書上的申請人追索,與實際使用人無關,所以建議您還是要儘速繳清喔。
可先至電信公司直營門市查證,即可知道是否為詐騙,後續有繳費問題再來電與我司聯繫。
債權之讓與,非經讓與人或讓售人通知債務人,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。但法律另有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所以電信債權讓與是合法有效的喔。
申辦人名下有欠費未繳納,就會被電信業者列入黑名單,無法辦理新門號,或辦理門號過戶,並會影響個人信用問題,所以建議收到欠費通知還是儘速繳納。
如無法一次繳清,專員可協助分期繳款,請您於週一至週五,09:00-18:00電洽06-2995489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,謝謝。
民事訴訟法第409條: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,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;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。
請於繳款後三天來電,並提供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幫您查詢確認。
只要在開庭前達成協議並履行,是可以不需到庭的。